此前,本月22日下午4時52分,達樂省公安交通警察科所屬某交警組正在途經邦美蜀市和富鄉胡志明公路進行監察、巡邏任務時,就獲悉一名約30歲、高1.5米的婦女,手上抱著一個不到一個月大的嬰兒,從嘉萊省乘搭計程車前往達樂省。然後,她繼續乘坐去本市的編號51B-057……客車。聞訊後,交警組佈置力量攔截,檢查從達樂朝本市方向行駛的全部客車。至同日下午5時45分,交警力量發現編號51B-057.91客車正在路上流通,故要求停車檢查。經檢查,警方發現車上約有10名乘客,其中有一名婦女呈現如通報裡的識別特點,抱著一名約1個月大的嬰兒。這時,交警組通報並要求全部乘客與該車輛到公安派出所,以便確實及查明。在公安機關,阮黎黃芳承認,由於自己沒有生育能力,故綁架孩子以回去撫養。通過社交網,她結識到阿兒。獲悉阿兒剛生孩子,她假裝前來受害者的租房探望。利用母親睡熟,她已抱著嬰兒乘坐計程車逃走。然而,當到達樂省時,她就被公安抓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