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參加埋設地雷的嫌犯是鄭興意(29歲,寓居德仲縣)和雙興強(33歲,寓居夷靈縣),已被押送到現場。
林同省公安廳長裴文山少將表示,根據案件的性質,該省公安力量已開展破案,調查近兩個月後,才確定直接作案和若干嫌犯,並快速完善相關卷宗以開庭審判。在調查機關,各嫌犯供述:今年8月,P.Q.L(32歲,寓居德仲縣聯義鎮)以協議利率向鄭興意貸款5000萬元。
到還債期限,P.Q.L不還款和離家出走,因此鄭興意便購買炸藥,請人製造地雷以進入P.Q.L住房埋設,其目的是對欠債人施以迎頭痛擊。
按計劃,鄭興意於10月10日凌晨前來P.Q.L的住房埋設地雷。初期,雙興強爬進大門以埋設地雷,但鄭興意不滿意,就直接爬進大門埋設地雷和引爆。
然而,因炸藥量少,地雷只破壞鐵門和地板,並不造成損失,因為住房已鎖住和沒人在家。
林同省公安廳昨日起訴犯下擾亂公共秩序罪名的鄭興意與雙興強,並拘留兩個月。目前,該省公安力量正在繼續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