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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氏青娴第三次缺席受审

〔本报消息〕市人民法院已决定于明(10)日开庭初审阮氏青娴(国际进步股份公司(AIC)董事长-正被通缉)案件。

缺席受审的被告阮氏青娴。(图:AIC Group)
缺席受审的被告阮氏青娴。(图:AIC Group)

  在此案中,被告阮氏青娴和被告陈孟河(AIC公司原副总经理)及陈登俊(AIC公司本市分行办公厅主任)被审讯关于“违反投标规定造成严重后果”及“行贿”罪。

  被告陈氏平明(市计划与投资厅原副厅长)和被告潘必胜(市计划与投资厅所属领域经济科原副科长)被审讯关于“执行公务时,利用职权之便”罪名。

  另8名被告被审讯关于“违反投标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罪名。审判委员会也传召本市3个厅:农业与农村发展厅、计划与投资厅及财政厅的代表;同时传召有相关义务与权益的33家公司及65人。

  被告阮氏青娴有两名辩护律师是:杜氏映雪与阮玉簪(均是市律师团成员)。根据起诉书,参加市生物技术开发中心装设备投资项目的12间实验室装设备采购发包的投标过程中,被告阮氏青娴以主谋角色指导落实各项违反投标规定行径,包括:与市生物技术开发中心原主任杨华苏(投资商代表)达成一致并对AIC公司落实上述项目的发包创造有利条件;并6次汇款给杨华苏以表感谢(总共144亿元)。

  这是阮氏青娴被进行缺席审判的第三个案件。于2022年,河内市人民法院对在同奈全科医院发生的“违反投标规定”及“行贿”案的被告阮氏青娴判处30年有期徒刑。于2023年,广宁省人民法院对在广宁省产育-儿科医院发生的“违反投标规定”案的被告阮氏青娴判处10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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