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此,因犯了《刑法》第三百五十六條第3款規定的“在執行公務時利用職權之便”一罪而被追訴的8名嫌犯包括Petroland董事長裴明政;Petroland會計長范翠娥;Petroland交易所營業部負責人阮氏黃燕;幸安商業服務有限責任公司經理黎秀芳;魁元投資建設有限責任公司經理阮柏會;新興房地產服務有限責任公司經理楊功壽;自由勞工阮氏玉泉;平安投資與開發股份公司經理阮世功。
目前,各嫌犯已自願向公安部所屬調查安寧機關的賬戶上繳非法牟取的款項以克服後果。其中,裴明政上繳7億5000萬元,黎秀芳上繳5億6850萬元,阮柏會上繳59億5900萬元,阮世功上繳3億1100萬元,阮氏玉泉上繳28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