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年輕母親載著2歲至4歲的兩個兒子上學。母親帶安全帽,卻忽略了兩個兒子也需要得到保護的事。她的車在擁擠的街上行駛,而其兩個孩子,一個站在前面,一個坐在後面,都不戴安全帽,也沒有繫安全帶。一旦急剎,前面的孩子沒有支撐,其臉部很可能撞向車頭,後面的孩子可能從車上摔倒下來。
我每天都看到很多家長騎摩托車載6歲以下兒童上街,而沒有給孩子戴安全帽。甚至有人說,法律不規定6歲以下兒童須戴安全帽,因此不怕受罰。實際上,在各部委力爭減少交通事故的時候,死於交通事故的兒童數量仍居高不下。按衛生部的統計數據,每年約有2000名兒童死於交通事故,受傷的兒童人數近4000名。
不少家長對外出時給孩子提供交通安全用品的事宜掉以輕心。萬一發生交通碰撞,無論是重度還是輕度,孩子都很容易從車上摔下來,甚至頭部受傷,這是最常見的受傷類型,導致孩子死亡和致殘。不少人開汽車載孩子上街,而沒有給孩子繫安全帶,在急剎時,孩子將會撞到車上各零部件。這些可能發生的風險都由成人的主觀錯誤所致。
愚見認為,關於交通安全的法律規定應該更加關注兒童。除了家長載上學的兒童之外,不少兒童騎自行車、電動車、排氣缸為50立方釐米以下的摩托車上學,甚至不少少年儘管未到規定年齡,仍駕駛大型摩托車。其中,很多學生超載及不戴安全帽。在這個年齡段的兒童缺乏交通安全見識,但卻喜歡探索和冒險,因此很容易遭遇或釀成交通事故。在不少情況下,騎自行車的兒童(不戴安全帽)與摩托車發生碰撞後死亡。這些兒童由於未充分掌握交規,其認識也未足以預測到可遇上的危險,因此駕駛時經常違規、突然轉彎、在汽車前面駕駛等。
為確保參與交通的兒童的安全,先要給其戴安全帽,接著是提高車上(無論是摩托車還是汽車)孩子的意識。每個年齡段都有符合的安全帽以既確保安全,又避免影響到兒童的身體發展。若家長不執行,將受罰,而不像以前容易放過。例如,家長開汽車載孩子時,需給其繫安全帶及要求孩子按規定坐好。我認為,《陸路交通法》應該加入6歲以下兒童須戴安全帽的規定。
現在的交通情況(尤其是都市區域)比以前複雜得多,因此街上的人也須有符合的知識和技能。車流量更大、路面更狹窄、不遵守交規的習慣、不戴安全帽、主觀意識等一直潛伏交通事故安全隱患,尤其是對於兒童。這不僅是家長,還是法律規定的責任。需要提出更多有關的規定與制裁措施以加強確保兒童的安全。
無論孩子年齡多大,每次上街時,家長都要為其確保安全,例如:戴安全帽、繫安全帶,設有對小孩的安全帶。國家應該將這些規定加入法律,並提出嚴格的制裁措施。因為戴安全帽和繫安全帶可以將兒童死於交通事故的可能減少一半◆
家長衣冠齊楚載著光著頭的孩子是我每天從同奈省邊和市到平陽省苡安市的途上及在市區常見的情景。
兒童光著頭上課。
學生不戴安全帽的情況到處可見,尤其是對於小學學生。這是家長的錯誤,已忽視交規、不顧孩子的安全。給孩子戴安全帽,將安全帽放在車上,或為孩子養成自行保管安全帽的習慣很難嗎?萬一發生意外事故,當時後悔莫及了。
家長和孩子需遵守交規。任何兒童都有符合的安全帽,因此不難買。希望正虧欠孩子一個安全帽的家長盡快給孩子補上。這就是愛孩子和確保孩子在路上安全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