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走進公園與兩名華人大叔搭訕,談到人們隨處亂小便這情況,一大叔皺了皺眉說:“雖然國家已文明規定,在公眾場所小便將被罰款,但有多少個違犯者被罰呢?人們四處小便,令到公園內經常散發著陣陣臭味,使到公園的環境也受污染!”另一大叔聽到搖頭表示:“這是法律未嚴明所致,如果重罰若干場合,看人們是否敢違規。”然而,他接著說:“但也難怪人們這樣,因我們城市的公共廁所很少,有時人有三急,忍無可忍,就逼不得要違規吧!
不久前,筆者前往某醫院的兒科探望友人的孩子。在病房外面的小公園有3名青年坐在石椅上,有兩人正抽著香煙,在醫院內抽煙 也是違法行為之一,在吸煙者的 不遠處也豎立一個“院內禁止吸煙”的牌子。看見一名清潔女工正在掃地,筆者上前對她說正有人在院內吸煙,該女工無奈地表示:“剛才我已提醒他們,但依然不聽,總之他們吸煙時遠離病房就 好了!”
本市目前已規定,隨處小便、丟垃圾將被罰款500至700萬元。可是,仍有不少店舖、街市小商、居民或路人將垃圾丟在路旁,甚至溝渠前,似是“習慣成自然”,使到溝渠被淤塞,筆者相信這也是每次降雨而使街道水淹的原因之一。
為何不少人公然違規,但地方政府卻不對其作出行政懲處?對此問題,守德郡某坊領導表示:如要懲處,坊幹部須埋伏攝錄對方的違規過程以作證據。對於騎摩托車者,執法者還可扣留其車子或駕照以強制其繳納罰款,可是對於沒有財物或隨身證件者,我們只能作筆錄,但如果違規者申報的地址不正確,我們也沒有辦法。
還有一個問題,就是地方政府沒有足夠的人力全天候四處巡查以處罰違規者。此外,有些民戶亂丟垃圾雖被執法人員人贓並獲,之後地方政府寄上罰單,可是寄了5、6次,但違規民戶依然不前往繳納罰款,令地方政府束手無策。與此同時,罰款額若逾500萬元,則須由郡級解決,那麼懲處工作更為複雜,很多時候,地方政府要“隨機應變”。
具體如,在平新郡平治東B坊人委會,對於亂倒泥濘、垃圾的運輸車,本應依規定被罰300至500萬元,但該坊只罰款400萬元(不須由郡級解決),並且抽出100萬元以獎賞給舉報者和執法人員。對於沒錢繳交罰款者,就被強制執行社會服務令,如清理垃圾、打掃馬路等等。
筆者個人很贊同平新郡平治東B坊人委會的做法,因為除了可提高居民對保護公共衛生的意識,特別是能鼓勵居民大膽地舉報違規者,更有助其看到法律的嚴明,並且會對他人起到威懾及以一儆百的有效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