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次會議,中央檢委會已審議及對若干內容作結論。具體對峴港市人委會黨幹事處在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領導及指導方面呈現違規跡象的檢查結果進行審議:審議違犯內容、性質、程度、後果及原因;根據黨的規定,中央檢委會決定:對2016-2021、2021-2026年任期峴港市人委會黨幹事處及黎忠徵、黃德詩、胡奇明、陳文眠及阮文鳳作出譴責紀律處分;對吳氏金燕實施警告紀律處分;對宗室盛作開除黨籍紀律處分。
繼續審核相關越南社會科學翰林院黨委常委會違反規定事務的若干黨員,中央檢委會決定對越南社會科學翰林院所屬幹部組織處支部原書記、原代主任馮玉晉作出開除黨籍紀律處分。 對中央理論委員會副主席,越南社會科學翰林院黨委原書記、原主席阮光瞬實施警告紀律處分。
在本次會議,中央檢委會還審議及決定其他重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