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上午或下午,富潤郡鄧文森、黃明監、舊邑郡范文同街、第八郡楊伯濯、范雄、從善王等街經常發生交通堵塞情況。也在上述街道的人行道和馬路,被飲料、零食推車攤佔用,導致步行者要在馬路上步行,交通情況因此更加混亂。晚上,不少街道還出現自發性街市、飲食推車攤子,景象十分混亂。攤主還把塑料桌椅擺在人行道上,方便為客人服務,將公共人行道視作私人場地,導致市容凌亂無章。位於舊邑與平盛郡范文同大道兩側,有許多酒肆佔用人行道。在平盛郡的巴昭街市,服裝商販在馬路上擺攤,因此購物者也要站在馬路上。住在第一、三、五郡的向街屋民戶開店經營,但他們仍霸佔住房前的人行道,作為存放車、擺放貨品、豎立牌子的地方。
富潤郡不少街道的人行道被佔用經營,導致交通安全秩序被擾亂。
沿著第十郡陳仁宗街,全部人行道被佔用以擺放桌椅、貨物。該街的車量多,故在街道上買賣會對購物者與出售者造成危險。一居民潘晉瓊說:“這條街的人行道被許多人霸佔擺貨和存車場,步行者沒路可走,因此要走到馬路上,十分危險。若一直管理不嚴,年底數月適逢是春節經營期,秩序、衛生與市容情況更混亂。”
市交通安全委員會專責副主任阮玉祥告知,該委員會已發文建議各郡、縣整頓佔用人行道、馬路經營的情況,但尚未有大的轉變。職能機關巡查檢察時,店主把桌椅收入屋內,但職能機關剛走,他們又把桌椅擺放在人行道。本市人行道與馬路被佔用了很多年。每當民眾與報刊對某地方的佔用人行道與馬路經營的情況表示不滿後,地方政府與公安才發起整頓秩序的高峰期。幾日後就有了轉變,街道與人行道都通暢,但過後就步入低峰期,佔用情況重演。主因是一部分市民的認識和執法意識不高,若沒有職能機關巡查就經常再犯。另外,動員、檢查的宣傳工作有欠務實和經常性,未得到民眾的認同;對違反行為的檢查、處罰工作不堅決,也不連續。
目前,佔用人行道將被罰款20萬至80萬元,未起到警誡作用。因此,須加重處罰。在繳納罰款的同時,要採用並強制違反者克服後果、拆卸霸佔人行道的工程的措施。重新整頓人行道與街道的秩序須更規矩和根基,避免流於形式。在宣傳、監察管理、使用人行道與街道中,祖國陣線委員會與政治團體組織應發揮其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