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税务局于8月1日在本市举行研讨会,就《税务管理法》(替代)政策建设定向征询意见。
阮文德分享国际经验:美国、澳大利亚规定对良好遵守的对象每年清查不超过一次。从而,越南工商会(VCCI)建议补充“一年一次”原则,严重违规迹象者除外。
税务局长梅春成表示,本次法律草案也借鉴各国税务检查频率的经验。据此,执行良好者与执行不佳者将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合规性较差的群体,即那些可能存在诈骗、逃税等行为之地,被检查的可能性很高。合规良好的群体就不用一年查一次,甚至多年才检查一次。
梅春成局长提出,税务部门本身的资源也有限,3万名税务公务员正管理逾100万家企业、360万个经营户。因此,检查工作也必须基于风险管理原则进行优先排序,检查正确的对象,减少纳税人的合规时间与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