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問他為什麼不向坊地方政府反映此事?友人搖搖頭表示:“已反映過了,但該戶主說,唱歌是一種娛樂,法律是不能干預,只要他們不在晚上11、12時唱就不犯法。現在,巷內再有兩戶買了此類卡拉OK和‘鬥唱’,而幾種不同類型的歌曲混合起來真令我們的耳朵活受罪!”
的確,自從上述連揚聲器的便攜式卡拉OK在市場逐漸流行後,人們便經常聽到歌聲從各座公寓、大街小巷內“飄揚”出來,很多時候真令人不勝煩擾。目前,此“樂器”更“進軍”至市郊各地,甚至各省農村去。一名家住第七郡新富坊的親友表示,他遷進市郊本是想在一個寧靜的生活環境來過退休生活,怎料近日離家不遠的住戶開了酒肆,同時更買了便攜式卡拉OK讓酒客高歌,噪音極大,當他們喝醉時,唱得歌不成歌,真難以忍受。
現在想找地方搬遷,但怕遷到新的地方後又會遇上此情況!我最近前往西區若干省份公幹,看見不少啤酒代理正推出如此的“促銷”活動:“若飲用5箱啤酒,將可免費使用便攜式卡拉OK兩小時,喝得越多就可唱得越久…”。因此,此類卡拉OK已深入農村各戶,人們不論辦喜事、喪事、又或者親友相聚而在喝酒時都會唱個不亦樂乎,打破了農村寧靜的空間!
此前,國內市場引進了一種便攜式卡拉OK麥克風後甚受人們的歡迎,只需要有一部可連接3G網絡或無線互聯網的智能手機便可就地唱卡拉OK,而不需要購置整套卡拉OK組合。但因為此麥克風的聲量較小,同時有部分在充電時曾發生爆破場合,所以生產商便創製了連揚聲器的便攜式卡拉OK,由於攜帶方便,在任何地方也可使用,而售價並不昂貴,所以在推出市場不久就受到消費者的青睞。
唱歌是一種健康的娛樂,人們可藉助之來舒抒情感和盡吐心中情,同時唱歌也可娛己娛人,能帶來歡樂的氣氛。然而,唱者應有自覺的意識,須注意時間,尤其是音量方面,因為若不適時,即使是歌聲多麼美妙、動人,都會令他人感到萬分煩擾和嚴惡。與此同時,我認為地方政府,尤其是各部門、團體應對此問題加以重視和有責任開展宣傳與教育工作,雖然每人都有唱歌的娛樂自由權,但也要在不嚴重影響他人的生活、學習、工作的基礎上來自娛,若違法者須被依法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