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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竊槍械公安幹部遭紀律處分

〔本報消息〕達樂省省委檢查委員會昨(5)日表示,正在對該省克蓉邦縣公安長裴春玉大校、副公安長胡曰鴻上校審議實施紀律處分。這是達樂省公安廳今年5月份起訴及拘押阮明戰(克蓉邦縣公安幹部)和另4人以調查他們的佔奪及非法買賣軍用武器行徑之後作出的舉措。
阮明戰
阮明戰
據調查機關稱,去年執行值班任務時,阮明戰中尉(32歲)曾多次潛入機關的武器庫,共偷去9枝軍用槍向外人出售以取錢使用於個人目的。
達樂省省委檢查委員會結論,2015至2020年任期的克蓉邦縣公安黨委,在領導和指導過程中,不嚴正執行有關武器、輔助工具管理規制,導致缺點和違規;對黨員和幹部的管理、鍛煉及政治思想教育工作有所限制。

達樂省省委檢委會認為,克蓉邦縣公安正副首長所犯的錯誤和缺點是嚴重,對黨、機關組織和個人的威信造成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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