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扶美縣監察署已進行監察及作出結論:在落實年度土地使用計劃過程中,2014年居民區及扶美市集東面線路的興建土地收回補償事宜時,扶美鎮人委會已作出違法補償與決算,已支付超過規定的款項,造成流失逾10億元。
涉嫌上述違法行徑的個人還有:阮英秋(原扶美鎮人委會主席)、阮文定河(扶美鎮人委會主席)、裴德整(扶美鎮地籍公務員)、胡氏碧麗(原扶美鎮會計公務員)、陳氏女(扶美鎮出納員)等。其中,裴德整已作出自行制定卷宗,偽造許多民眾的簽字,設立土地收回卷宗,以便在居民區規劃時領取補償金。扶美縣監察署已向縣人委會主席建議收回逾10億元,上繳國家財政預算。其中,裴德整負責償還逾4億3500萬元,餘下6億3900萬元由陳氏女負責償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