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呈文中,韓德隆家庭列出要求訴訟機關必須賠償因判決韓德隆死刑含冤入獄11年期間他與家人所承受的6項損害和損失。具體,精神損失方面的賠償款項逾24億元(韓德隆含冤入獄4000天)。解釋有關這一要求,韓德隆在呈文中寫道:“死囚必須實現最高的監禁制度,整整11年被社會淘汰,被剝奪各項制度及心生理,精神受傷害,沒有一晚能睡過好覺,半夜只要傳來任何聲音我都以為將有人開門帶我去執行刑罰。我提議精神損失方面必須與沒被宣判死刑的各罪型的賠償高兩倍。”對於韓德隆含冤入獄期間,其5名親人所承受的精神損失,韓德隆家人索賠逾60億元。此外,韓德隆還索賠本人和直接受影響親人的名譽、信譽、人品方面的損失,由於他入獄期間其親人每次與街坊鄰里碰面時都被看不起、辱罵與蔑視等。韓德隆提議訴訟機關一共賠償逾20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