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名客户的信用卡债务余额当初只为850万多元,但在11年不还后,已增至88亿元的资讯受到读者的关注。至今,该事项已得到银行和客户解决。
事发后,一些持有多种信用卡的人赶快到银行检查,并注销,因为担心陷入呆账或须缴纳管理费。
一些读者认为,当银行为客户办卡时,要透明地公佈所发生的费用。对于长期不使用的银行卡,银行须通知,并自动为客户注销该卡。
以为简单才办卡
据住在新平郡的阮翠娥(化名)告知,2018年,她正工作的机关与银行配合为职工、劳工办信用卡。娥姐儘管不需要,但银行人员说只要办理开卡手续即可,不使用也没关係。在发卡之后,若不需要使用,只要拨打银行总机要求注销就行。
她说:“当时,为了帮助银行人员完成指标,以为自己也没有受到任何损失,我就登记办卡。在这张信用卡激活之后,我用过一两次,并按时还债。自从有人因当初的850万元的消费债务,而被银行讨债88亿元的事件后,我才想到自己曾经使用的那张卡。所以,我到最近的办卡银行分行检查,才得知自己欠了近200万元的信用卡管理费。我立即缴费,并要求注销那张卡。然而,据银行人员说,我须到以前办卡的银行分行,才可办理注销手续。”
据住在旧邑郡的陈文俊表示:“近年来,许多地方宣传、设法促进数字化转型和非现金支付。因此,民众的银行卡开立需求也增加。然而,此情况正存在若干不足之处,例如:一个人本来只需要一个用于交易的银行账户,然而不少结算单位只接受所指定的银行卡。因此,民众必须开立多家银行的信用卡,引起有时“忘记”,而银行一直收费,结果损失仍是民众承担的。
他建议:“我希望,国家银行应该检查,以整顿银行的利率计算方式和信用卡管理费收取方式。只有这样,民众才可放心使用,并在未来期间促进数字化转型。”
应该仔细阅读合同条款
有意见称,客户在使用信用卡时,应在办卡前仔细地研究合同条款。同时,必须做好管理自己的银行卡。
财政银行专家阮智孝博士劝告:第一,客户必须阅读信用卡合同。当某人办理信用卡开立卷宗,银行将提出示范合同(适用于所有信用卡的合同)。客户应仔细地查看该合同,以暸解关于还债、利率等条款。特别是,必须掌握自己对银行和银行对自己的责任。
第二,当发生债务余额,而持卡人不是造成该债务余额的人,且不接受该债务余额时,应立即通知银行。持卡人最好给银行写一封信,作为持卡人否认该债务的证据。
第三,持卡人若有信用卡欠款,必须依照银行通知准时还款。一旦超过期限,银行将从发生债务余额之日开始计算利息。
阮智孝博士提醒:“不少客户以为,若银行给45天的还款期限,但客户到第四十七天才还款,那么他们只需支付两天的利息。然而,实际上并非如此,客户必须支付的利息是从发生余额之日至还款之日计算的。”
另外,阮智孝博士还告知,办卡但不使用的客户也受到影响,因为客户在办卡时须支付发卡费。若客户不支付这笔费用,就会变成呆账,并影响到其信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