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初步調查, 2016年初阿財與L.T.V姐(42歲,家住邊和市新協坊)開始交往,並已多次到酒店開房。據V姐敘述,也在這段時間給前者借4億5000萬元。其中1億3000萬元匯至阿財的銀行帳戶,其餘是現款。今年初,V姐聯繫阿財以便討回其已借出的款項。不僅不還,阿財還萌生侵吞V姐的財產念頭。上月16日,阿財向V姐撥電,要求V姐把500萬元匯至其銀行帳戶,否則把在酒店親密片段上傳社交網。由於恐懼,V姐不得不匯款。以類似手段,從上月17至19日期間,阿財又侵吞V姐680萬元。由於被持續勒索,V姐前來公安機關舉報。
上月24日,阿財繼續要求並獲匯款500萬元。同日上午,阿財正在林同省大勒市某櫃員機提款,被調查機關傳召派出所錄案。在調查機關,阿財已承認上述所有行為,同時供稱,雙方發生感情關係,但沒有拍攝影像。由於明知受害者害怕裸照被上傳社交網,所以計劃上述勒索行徑◆
上月24日,阿財繼續要求並獲匯款500萬元。同日上午,阿財正在林同省大勒市某櫃員機提款,被調查機關傳召派出所錄案。在調查機關,阿財已承認上述所有行為,同時供稱,雙方發生感情關係,但沒有拍攝影像。由於明知受害者害怕裸照被上傳社交網,所以計劃上述勒索行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