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與傳播部原部長、被告阮北山庭上最先發言表示,本身毅然承認和誠懇供述犯罪行為。被告阮北山哽咽供述:“違反《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條受賄罪被社會輿論強烈譴責,被告的家人也承受很大壓力。但從誠懇供述,我與家人已全部克服後果,如釋重負。無論法庭判處任何刑罰,本人也放下了心頭大石,因已對黨和國家誠懇,上繳非屬個人的財物,並已賠償損失。”被告阮北山表示“已十分後悔目睹各被告都是下屬”,他們已對MobiFone的發展作出了貢獻。希望法庭對他們審議減刑情節並從輕發落。最後,被告阮北山懇求法庭判處其在刑罰框架以下,讓其有機會回家團聚與人民見面。其餘被告異口同聲懇求法庭減刑,有的懇求緩刑讓其有機會教育兒子和照顧子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