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起訴書,2017年7月29日下午,阮謙和阮氏耀(28歲)同一夥朋友在巴地市新興鄉的一家酒館喝酒,當道別回去時,阮謙把手搭在阮氏耀的肩膀。這時,坐在附近桌子喝酒的阮吳英俊(40歲,阮氏耀的丈夫)看見並作出反應。
原公安中尉叫喚其胞弟阮俠到來以教訓阮吳英俊。阮俠途中又叫范文煌攜帶自製刀一起過來,連打帶砍阿俊多刀使到後者倒在地上及死亡。
在法庭上,阮謙供稱自己和死者並沒有仇恨,發生的一切事情都是由酒醉造成。證人們說當時糾紛已得到勸阻,但原公安中尉不斷辱罵、挑釁。當其胞弟砍人時,阮謙還大喊,激發前者一路追殺受害者。
公訴員認為各被告有許多情節可從輕發落,但由於行為十分嚴重,因此提議判處12至16年徒刑。
然而,審判委員會認為各被告的行為是嚴重的且帶有流氓性質,因此必須嚴加重判。除了判刑外,還強制向受害者家庭賠償4億元以辦理後事。8個多月前,巴地市人民法庭審判3名被告畜意傷人罪,已被受害者家庭作出反應。主審官已延緩審判,且退還卷宗以補充證據。其後,案件獲省人民法庭重新進行初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