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上述事件,筆者想到多月前公司工會曾組織員工前往慶和省旅遊事件。當晚是晚上10時啟程,車子大約每走個多少時,司機就停下來休息、吸煙,之後才繼續上路。因此,在整段路程上停停走走,令我們難以入睡。翌日我們才瞭解箇中原因,原來是司機白天已開了一整天車,還沒來得及休息又獲旅遊公司分工負責筆者公司的旅行團,所以已很疲累,精神欠佳,因此須多次停車休息,才可駕駛下去。
我們獲悉後感到很慶倖能安全抵步。公司某同事也告訴我們,他某次與家庭租賃一輛16座旅遊車前往芽莊旅行,也是在晚上啟程。同事坐在車後座多次目睹司機打盹,十分危險。同事問他是否眼睏而需要停車歇一歇,但司機一味否認。但開了一會,司機仍老是打盹,同事須叫他停車,讓其到後座小睡一下以確保安全。
由於為了節省一晚入住酒店的費用,同時也是為了“符合”單位的經費能力,有不少家庭與公司都組織於晚間出發的旅遊團,而一般的旅遊公司也是為了省費而沒有多增一名司機副手隨車,所以司機只能停留多個地方來歇息,否則會不足精神來開車,尤其是在晚間,不少車輛的車速會特別快,只要司機在不經意間一打盹,交通事故便會隨時發生,萬分危險。曾有一位寓居中部的友人說,如不是為了迫切工作的需求,他是不會乘搭夜班車前去,即使乘搭,他是不敢閉目養神,很擔心沒有再“睜開”眼睛的機會。雖然這友人說得有點誇張,但事實可能會這樣。
車禍並非不會在白天發生,關鍵在於司機本身的意識與責任。如果是精神欠佳或身體不適,就須向租車客戶或公司說明,不應強裝無恙,以能避免令人遺憾的事件發生。當然,現在不少人認為,如果條件與時間許可的話,去旅遊最好還是選擇白天啟程,既可讓司機精神抖擻地開車,而遊客也有足夠的精神在下車後到 處遊覽、觀光,因為在車上實在是難以入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