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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奈省依据民众举报处罚违规行驶司机

3月8日上午,同奈省公安厅交警科泰兰三岔路口交警站已对涉及“驾驶卧铺客车在51号国道上未按规定车道行驶”行为的司机Đ.Đ.T.(42岁,寓居广义省)作出行政违规处罚笔录。

车辆违规行驶被民众摄像记录并向职能力量举报。
车辆违规行驶被民众摄像记录并向职能力量举报。

此前,同奈省公安厅交警科接到民众的举报,反映关于车牌编号76H-072.xx的客车于3月5日上午约6时22分在51号国道、从11号门交通环岛往头顿四岔路口方向行驶时,呈现违反车道规定迹象。

据举报内容,当车辆行至第1公里+200米处,途经滨木三岔路口交通枢纽区域路段时,该车在第3条车道行驶(从分隔栏起算),违反该区域的车道分配规定。

闻讯后,泰兰三岔路口交警站已加紧核实查明事件,并传唤司机携车前来调查。

在公安机关,司机Đ.Đ.T.承认,由于未注意观察,没有看到该区域的车道分隔警示牌,因此通过滨木三岔路口交通信号灯后,仍继续在第3条车道行驶。直到黑桥四岔路口信号灯区域,司机才转入第2条车道。

根据政府2024年颁布关于陆路交通领域行政违规处罚的第168号《议定》第六条第五款,泰兰三岔路口交警站已对司机作出行政违规处罚笔录,并依法暂扣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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