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起訴書顯示,何俊英於2012年10月因賭球欠債不還,以致陳南鋒前來他父親的機關說明。認為陳南鋒觸犯他, 何俊英多次發送辱罵、威脅毆打及殺死陳南鋒的短信,並在2013年2月5日晚上10時約見陳南鋒以解決問題。何俊英邀約阮玉霖和阮明安同行。見面時,何俊英以安全帽毆打陳南鋒,但後者及時抵擋。見狀,陳南鋒的朋友梅林英國毆打何俊英,阮玉霖和阮明安立即招架。
起訴書描述,何俊英踢中梅林英國的腹部,阮明安持刀刺向對方的手及胸部。梅林英國和陳南鋒不敵逃離,梅林英國在鄰近某台球店倒下,在民眾送其到醫院急救前死亡。
起訴書內容:何俊英於2002年就讀人民警察中專學校,2004年在第八郡公安調查警察隊工作。2010年10月被開除軍籍,並因犯下“收藏軍用武器”罪被市公安廳調查警察機關提出起訴,隨後,市最高人民法院宣判犯罪,但獲免刑罰。至2011年1月,他報讀新聞培訓班,到發生上述案件時一直是若干報刊的文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