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水稻应用高新技术生产模式 国会主席陈青敏拜访柬埔寨国王 党中央总书记苏林会见马来西亚上议院议长阿旺比米 越马发表联合声明 将关系提升至全面战略伙伴关系 政府总理范明政与多米尼加总统阿比纳德尔举行会谈 政府总理范明政会见多国领导人和国际组织负责人 G20峰会:范明政总理提出三个消除全球饥饿与贫困的战略保障 政府总理范明政抵达巴西,开始G20峰会之旅 国家主席出席2024年APEC工商领导人峰会并发表重要讲话 国家主席梁强与秘鲁总统迪娜·埃尔西利娅·博鲁阿尔特·塞加拉举行会谈 国家主席梁强抵达利马 开始访问秘鲁和出席APEC领导人会议周之行 党中央总书记苏林与美国新任总统特朗普通电话 越南与智利发表联合声明 越南国家主席梁强与智利总统博里奇举行会谈

在居家隔離是否享有社保制度?

家住第十二郡的清嫻讀者問:我在本市一間公司工作並有參加社保。在新冠肺炎疫情爆發期間,我屬於在居家隔離14日的對象。請問要執行醫療隔離,但沒有感染病毒的社保參加者,則在隔離期間是否獲得享有病痛制度?
(示意圖源:互聯網)
(示意圖源:互聯網)
市社保機關回答:《社保法》第25條規定,勞動者欲享有病痛制度,就要屬於以下的場合:

-患有病痛、發生事故而不是職業事故的勞動者要休假,並要有按照衛生部規定,有權力診治病單位的確認證。若患有病痛、發生事故的勞動者要休假,是屬於自傷、醉酒或使用按照政府規定名冊中的毒品與毒品前體藥物,則不能享有病痛制度。

-勞動者要休假來照顧7歲以下患病的孩子,並有權力診治病單位的確認證。

如此,對於因對新冠病毒呈陽性反應獲要求醫治的場合,並得到有權力診治病單位簽發出院證或按照規定享有社保休假的確認證,則獲解決享有病痛制度。

對於得到要求醫療隔離,但沒有感染病毒的勞動者,就不屬於病痛場合和不須醫治,則不能享有病痛制度。至於此場合,儘管此前社保機關已有發出提議解決病痛制度的文本,但目前未有權力機關的指引文本。因此,目前未能給執行隔離但沒有感染病毒者解決享有病痛制度◆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