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窄小和損壞
守德市福隆B坊曾仁富街41號是已存在數十年的暫住區。若不仔細看字樣褪色、被遮住的“暫住與租房區”舊牌子,還以為那些四級住房是平民的租房。暫住區有兩排低矮及簡陋的四級住房,中間是窄小的院子。該區是守德市數十個民戶被清拆、回收土地的住處。天氣炎熱,但在狹窄、擁擠的生活環境中,家家戶戶都要關門以防疫。院子裡空無一人,鋅鐵瓦頂排出熱氣導致地面蒸得熱騰騰。
近10年來,暫住區居民不知道艱苦的生活何時才結束。搬入暫住區居住之前,各民戶擁有寬敞的園地和住房。此前,黎春長一家擁有位於曾仁富坊黎文越街、面積為2400平方米的向街咖啡廳。2006年,國家決定清拆場地以投建高新技術園區,從此全家要搬入暫住區。原本擁有寬敞的咖啡廳和住房,他們一家人近多年來卻要住在面積僅26平方米的房子裡。
抑或阮春語的場合,逾10年前曾經擁有佔地3600平方米的園地和住房,但後來被清拆場地,就搬入暫住區居住。阮春語悶悶不樂地說:“暫住區炎熱,電風扇一直吹也無法降溫。住房和基礎設施損壞,生活條件匱乏,真是去留兩難。”
為民眾解紓羈絆
在曾仁富坊數十個民戶要住在殘舊暫住區裡的同時,平慶坊卻有5000多個安置住戶單位放空多年,這裡現是新都市區中心,成為很多人夢想的落腳點。
越南律師協會中央委員會阮文魁律師表示,黨和國家的一貫主張是被回收土地的民眾,要有比原有更好的新住處。多個階段的《土地法》已將上述主張具體化。根據2013年《土地法》第85條規定,“省人民委員會和縣人委會負責在回收土地前須先擬定及開展安置項目。安置區的基礎設施要同步,確保達標和建設標準,符合每個地方與區域的條件、風俗習慣。安置住房或基礎設施竣工後,才可以進行土地回收工作。”然而,因制裁措施不嚴和權力機關責任缺失,導致“貧富懸殊”和暫住情況延長。
市律師團段光春律師表示,暫住情況延長,是因為郡、縣政府辦事有欠靈活性,上述暫住區的責任歸於守德市。為了解決被回收土地的民眾的困難情況,市人委會2020年頒行的第10號《決定》規定,在等待在本市安置住房和土地的期間,每戶家庭和個人獲輔助租房暫住的費用。除了規定實施範圍、對象、條件以計算暫住開支輔助和輔助期限等問題之外,第10號《決定》第6條還明確規定郡、縣人委會的責任,具體如下:“指導當地各項目補償委員會在回收土地和向投資商交地以開展項目前,要先儲備安置住房及土地。暫住地方是有限的,故只給特別場合安排暫住。”
“暫住對象的制度、政策等規定詳細和具體化,但要補充的是暫住時間法律化,不能延長。因此,本市須頒行法律文本,有助靈活地為延長多年的暫住區解紓羈絆。”段光春律師又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