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此,因生意虧本,故阮氏忠已在臉書社交網站訂做假土地使用權證書,以用這些證書詐騙別人給他貸款揮霍於個人目的。至2021年7月1日,阿忠來到P.T.Đ.(寓居維川縣維義鄉)的家,向後者貸款。
在此,阿Đ給阿忠借3億元,阿忠把其企名的偽造編號CT218367土地使用權證書、副本戶口簿和貸款字條給阿Đ。當借到錢之後,阿忠立即逃離其住所。
經過一段時間後,阿Đ無法聯繫到阿忠,疑受騙,故阿Đ已向公安機關舉報此事。
至本月15日,維川縣公安調查警察機關已對犯下“詐騙侵吞他人財產;偽造各機關、組織的印章、資料;使用各機關、組織的偽造印章或資料”等罪名的阮氏忠作出刑事案件、嫌犯起訴《決定》,並實施嫌犯暫拘令,以繼續擴大案件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