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政策銀行本市分行副行長裴文筍回答:社會政策銀行按政府總理2007年第157號《決定》落實大、中學生信貸計劃。享有此政策的對像是貧困戶子弟(按國家貧困標準而定)、母親或父親或父母雙亡的、因患病、遭事故、天災、火災、疫病導致家庭經濟陷入困境的大、中學生等。大、中學生可使用借來的款項支付學費、生活費、住宿費、車費等。貸款限額為每人每月250萬元。
目前、每月利率為0.55%。發放時間自貸款者收到第一筆貸款的款項之日起至其結業為止,包括大中學生獲學校准許停課的時間以及延期(若有)。在發放貸款期間,貸款者不必退還本錢和利息;利息獲算從貸款者收到第一筆貸款的款項之日起到完全退還本錢為止。銀行給正在就讀大學(或同等級的教育單位)、高等、中專以及職技培訓單位的大中學生貸款。至於中學生,按本市標準規定,如果是貧困戶、貧困邊緣戶、剛從貧困邊緣戶名單中除名的家庭(自公認脫貧之日起為期3年)就可向消饑扶貧基金貸款以交學費。有孩子正在上中學的家庭須聯繫坊、鄉、市鎮級的人委會或街區、村鎮以獲得貸款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