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地點
近幾年來,本市投建一系列高樓大廈項目。採用現代裝設備的國內投資商、施工單位有能力建設達81層高的大廈工程。然而,住在工程周圍的民戶也為施工過程中存在不安全隱患而焦慮不安。建設事故越來越多,造成的後果更嚴重。
雍文謙街通往阮悉街的路段僅約1公里長,卻成為建築事故頻發“危險地點”。住在Vinacomin大廈工程(由越南與煤炭礦產集團投資)旁邊的平盛郡第二十五坊雍文謙街居民曾因住房坍塌事故而陷入困境。該工程共有25層高,施工單位建築地基時,周圍若干住房的牆壁被斷裂。在居民憂慮修葺之際,工程地下層支撐鐵柱夜間突然折斷,周圍泥土坍塌,導致附近許多住房的牆壁斷裂及塌下。數10個民戶必須搬家以免危險。
位於第二十五坊的Sacomreal Plaza (由西貢商信房地產股份公司投資)商務辦公大廈復合工程也發生建築事故。該工程共有10層,面積達3200平方米,正面向雍文謙街,餘下3面毗鄰居民區。工程建築地基已令周圍住房的牆壁出現裂痕。工程每項目竣工,民房的裂痕更嚴重。
與此同時,雍文謙街通往阮斯街路段的Richmond City 工程(由興盛房地產經營股份公司投資)也發生建築事故。工程包括高達25層的3座大廈(共有440個住房單位)和商業中心。該工程建築地基導致周圍40間住房的牆壁裂開、坍塌。工程越高民眾的焦慮越多。
投資商不遵守法律
最近,建築事故接二連三發生並日益惡化,但防範工作未獲嚴肅展開。發生建築事故時,建設廳監察力量趕抵現場錄案,作出行政處罰及克服後果的《決定》。然而,按現行規定,建築領域的行政罰款還低,未起到警誡作用。此外,克服措施有欠制裁,導致投資商、施工單位不執行法律規定。
對於Sacomreal Plaza的違規行徑,建設廳對投資商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罰款為1750萬元並強制給各受損住房賠償。過了10天的期限,投資商不繳納罰款就被強制,每天滯納金為0.05%。
越南中央律師協會陳廷勇律師表示,目前,行政處罰不足以杜絕建築事故發生。其中一個原因是罰款較低,主要原因是制裁措施不嚴。行政處罰《決定》都要求投資商克服後果,給受害者賠償損失。罰款幾百萬至幾千萬元,但克服、賠償金額卻達上億元,甚至是10億元。因此,投資商常設法逃避,拖延賠償時間。然而,在投資商蓄意逃避、拖延賠償時間、為難民眾的同時,卻缺乏制裁措施。這也是職能機關早就發現並對建築事故作出處罰《決定》,卻被投資商蓄意視而不見的原因,故建築事故仍連續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