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奇之心人皆有之,可是,也必須有一個限度。觀看我們的日常生活,不少時候無論發生大小事情,都有一大堆人好奇地圍觀。當然,圍觀人士如能切實地對發生意外者有所幫助,那是無可厚非,甚至值得讚揚和感恩。例如筆者有一友人在騎車時被另一個也是騎摩托車青年、但卻載著體積巨大、笨重的貨物時絆中而連人帶車跌倒路上,反而被該人責罵是友人駕車絆中其貨物,更要友人賠償損失!正當友人邊忍著手肘在跌下時碰中地面而被扭傷且滲著血的痛楚,邊與那人 “據理力爭”的情況下,引來了不少好奇者觀看,但無人發聲幫忙。
幸好當時出來一名 “摩的”司機,他正義地指著那載貨青年說:“我在路邊看得一清二楚,你載著這笨重貨物還騎得那樣快速,是你的貨物絆中這大叔,不向人賠罪和問候,還說人家不對,讓我撥電請公安來解決,便可知誰是誰非!”看到有人出面作證,那青年才低頭不語,匆忙地拾起散落在地上的貨物後,便向友人說聲 “對不起”,還懇求友人不可報警,否則回去會被老闆解僱。聽他這樣說,友人最後也讓他離去,但很感激那 “摩的”司機,如果不是他挺身而出,後果難測,而在一群好奇圍觀者之中,沒有人可作出幫助。
此外,當發生火警時,通常會引來無數的人們圍觀,對滅火、救人工作造成阻礙。曾在某個地方有一歹徒持手榴彈 “守”在屋內與公安對抗,雖然可能會隨時發生爆炸危機,但 “好奇心”促使甚多人駐足觀看,他們 “冒險”精神之高,實在令人不禁為其捏一把冷汗。話說回來,在海陽省的首發車禍中,如果好奇者不聚集在路上圍觀,就有可能不會被側翻的卡車砸中而傷亡。
因此,筆者認為,若在我們周邊發生了什麼事情,即使有好奇之心欲想加以瞭解,但首先要顧及自身安全,之後是想到自己的圍觀會否影響到執法人員的工作,是否對當事人有所幫助。如果沒有,就不應作 “近距離的接觸”。然而,假若我們覺得自己好奇的圍觀是有能力、對當事人伸出援手,那則當別論,而 “好奇”與 “冷漠”並非同義,因為 “好奇”有時候也可幫忙他人(只要是己所能及),至於 “冷漠”則會毫無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