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調查機關已按照《刑法》第356條規定對在PC03警察科發生相關由阮氏金幸(又名拾祥,53歲,籍貫安富縣)為頭目安江省走私案調查過程的“利用職權執行公務之便”案件作出調查起訴。
據初步調查,2018年12月,公安部成立由阮氏金幸為頭目的安江省走私團夥鬥爭專案。查獲若干私貨後,公安部將案件轉至PC03警察科並按照權限展開調查。當時,黎晉才任安江省公安廳貪污經濟走私罪犯調查警察科(PC03)副科長獲分工指揮案件調查活動。因與阮氏金幸有親戚關係,故黎晉才指導調查員沒有按照法律規定開展調查工作。從而創造條件給上述嫌犯串通勾結瞞騙供述等,導致遺漏犯罪行為與遺漏案件主謀歹徒逍遙法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