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得醫療部門的同意後,本市便開展上述方案,讓確診者或第一代密接者在家接受地方醫療系統發藥和跟進病況。然而,有少部分上述對象竟然擅自離開住所出外。最近,筆者經過第五郡趙光復街某家門前被拉上塑膠封條的住戶,就看見有某中年男子從外面手上拿著一袋東西進內,之後再關上門。另有一名家住同郡學樂街某號巷的友人說,巷內有數家住戶是確診者,但有人仍若無其事地出外做買賣,旁人目睹都感到很恐懼,因為這樣是很容易將病毒感染他人。
市衛生廳副廳長阮友興曾肯定:“確診者的責任是必須遵守地方政府的規定,為了社群的安全是須執行,若不執行將被依法處理。”本市已作出了上述規定,可是,關鍵在於確診者的執法意識方面,可能由於其覺得病情屬輕症,而門前又沒有像此前有公安或民兵看守,所以便“自由出入”,其實此舉已犯法,因為確診者也許已將病毒在社群裡蔓延開去。
筆者認為,對於有確診者居家隔離的住戶,地方醫療部門與團體、尤其是街坊組長除了加強有關向家中各人宣傳、動員不可外出的工作之外,還須加以密切跟進,如發現未有得到有關部門許可而外出場合,須立即向職能機關報告以作懲處,因為這樣才可為確保社群不會受到病毒廣泛感染作最基本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