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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部原部長被建議判處 11 年徒刑

〔本報消息〕昨(24)日上午,河內市人民法院對西貢酒類與飲料總公司(Sabeco)“黃金土地”一案被告工商部原部長武輝煌與共犯庭審結束,並且步入爭辯環節。河內市人民檢察院代表行使公訴權對案件處理發表了觀點,並對上述被告作具體判刑的建議。
出庭受審的被告人武輝煌。(圖源:南英)
出庭受審的被告人武輝煌。(圖源:南英)
據此,以“違反有關國家財產管理和使用規定造成流失和浪費”行徑,河內市人民檢察院代表建議對工商部原部長武輝煌判處10至11年有期徒刑;工商部輕工業司原司長潘志勇7至8年徒刑。至於“違反有關土地管理規定”行徑,原市人委會副主席阮友信被建議判處從5至6年徒刑;市計劃與投資廳原副廳長林源奎從4至5年徒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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