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这个带有恐吓、威胁性的短信,我也有点心寒,而锦文也一脸不忿地向我述说箇中原由。原来他有一名并不很相熟的朋友于2020年在某手机店以分期付款方式购买了一部手机,但须填上5个相熟者的手机号码,锦文便是其中之一。他曾听那人说还欠两个月(共440万元)便可全部清付。怎料新冠肺炎疫情卷土重来,各地方实施社交隔离措施,而锦文也逐渐与那朋友失联。从去年中旬,锦文便不断收到财务公司人员打来的电话追问该朋友下落,同时也发出很多短信,表示欠款已高达9700万元,如不清还便会诉诸于法,而最近这个短信更为严重。锦文说: “短信似乎暗示,若我不找出欠款人,便会把我的资讯,图像公诸于网络,令我名誉受损,如果他们这样做是真的太过份,又不是我欠的!”
听后,我也为锦文不平,但其实亦有不少人遇到类此场合,财务公司的主要用意,只不过是想从第三者 “供”出欠款人的资讯以达到其讨债目的,所以才使出这种具恐吓、威胁性的手段,但无形中令到第三者受到滋扰与担心。对此,我认为,如果事态严重,收到类此短信者可向公安机关求助,以期让各有关部门配合来制止财务公司的上述行为,并且须依法予以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