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起诉书显示,在约2007年至2013年期间,身为DAB银行总理经、副董事长及银行信贷委员会主席的陈方平明知M&C公司旗下的公司没有任何财政能力来维持营运活动经费及向DAB银行支还债务,但陈方平仍同意给冯玉庆(M&C公司董事长)开立虚拟卷宗,使用不具备条件的多家公司法理人身份以向DAB银行贷款,使用贷款的款项来还债及DAB银行已担保违法结算债券项目。
具体是,陈方平已商讨并答应与冯玉庆携手建立虚拟卷宗及经营方案,以便向DAB银行贷款;指导阮氏玉云、阮德财及DAB银行各位干部不审批贷款与抵押财产卷宗,建立《呈文》,以提议向M&C公司旗下的5家公司审批1万6800亿元的贷款;担保结算安平银行的这批债券,因为已到期,但M&C公司无法向安平银行支还债务(DAB银行须让M&C公司审批两个贷款项目,总额达逾1460亿元,好让冯玉庆使用来支还上述债券的本金与利息。)
诉讼机关确定,陈方平须对由本人和同犯违规行径造成的逾5万5000亿元损失额负上全责。
与此同时,冯玉庆也呈现与陈方平同谋串通建立虚拟卷宗,使用不具备法律规定贷款条件的多家公司法理人身份企名贷款,对DAB银行造成约5万5000亿元的损失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