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案中,被告阮氏明凤(43岁,籍贯平定省,家住本市第五郡)获确定是头目,以及23人被按照《刑法》第188条第4款规定追诉“走私”罪。涉嫌上述案件,很多金铺主理人销售走私黄金也成为嫌犯。至于河内市的福姮及本市的哈江金铺主理人邓氏清姮已潜逃,公安部已发出通缉令。为斯次法院庭审作准备,审判委员会已传召41名具有相关义务与权利者出庭,并有20多名律师出席辩护。
〔本报消息〕市人民法院今(16)日已对西宁省、本市及其他若干地方发生大规模黄金走私案召开初审庭。斯次法庭预计为期3天,由市人民法院刑事法院副院长、审判官阮氏霞主审。
在此案中,被告阮氏明凤(43岁,籍贯平定省,家住本市第五郡)获确定是头目,以及23人被按照《刑法》第188条第4款规定追诉“走私”罪。涉嫌上述案件,很多金铺主理人销售走私黄金也成为嫌犯。至于河内市的福姮及本市的哈江金铺主理人邓氏清姮已潜逃,公安部已发出通缉令。为斯次法院庭审作准备,审判委员会已传召41名具有相关义务与权利者出庭,并有20多名律师出席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