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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判決首例“數位遺產”案

據外電報導,德國聯邦最高法院當地時間12日就一名母親申請繼承已故女兒臉書賬號一案作出裁決。法官認為,死者與臉書的合同是其遺產的一部分,因而應由其母親繼承。此案事關社交網絡自然人死亡後其數據如何處置的問題,是德國在這一領域具有里程碑意義的裁決。
德國聯邦最高法院12日判決,家長有權使用已逝子女的臉書帳號,並繼承小孩的社群媒體數據權。(圖源:路透社)
德國聯邦最高法院12日判決,家長有權使用已逝子女的臉書帳號,並繼承小孩的社群媒體數據權。(圖源:路透社)
事情的起因源於一起不幸事故。2012年,一名15歲女孩在柏林地鐵站被一輛疾駛而過的列車撞死。她母親想弄明白,女兒到底是不是自殺,因此要求登錄女兒的臉書賬號。但臉書依據數據保護原則,拒絕了這位母親的請求。於是,這位母親將臉書告上法庭。2015年,柏林地方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臉書必須為家長開通女孩帳戶。但臉書不服判決,上訴至聯邦最高法院。

臉書公司認為,電子通訊中的隱私受德國憲法保護,因而死者及此前與其互動的其他人的隱私不應被洩露。但聯邦最高法院裁定,既然自然人死亡後日記和信件等可由家人繼承,臉書社交平台的內容也應受到同理對待。

德國媒體援引臉書公司發言人的話說,在照顧已故用戶家人訴求和保護第三方用戶隱私
方面進行權衡是公司面臨的一大難題。

這是德國首例針對臉書帳戶繼承權的官司。最高法院法官認為,網絡合同也是遺產的一部分,“數位遺產”不應被區別對待。作為監護人,父母有權知道未成年子女的網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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