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的2014年《公民身份证法》规定,年满14岁的越南公民获签发公民身份证,但现在根据2023年《身份证法》,年满14岁的越南公民必须办理身份证签发手续,另外14岁以下的越南公民,即刚出生的孩子若有需求,也获签发身份证。
那么,对成人和儿童的身份证签发手续有何不同呢?
为满14岁以上者签发身份证
据市公安厅社会秩序行政管理警察科(PC06)副科长阮玉海上校告知,身份证签发程序、手续依年龄分为两个大组。对每个组采取不同的签发程序、手续。
对于14岁以上的人,受理者从国家居民数据库和专门数据库中检查、核对申办身份证者的资讯,以确定其的正确身份;若国家居民数据库中没有该人的资讯,申办身份证者必须办理国家居民数据库中资讯更新、调整手续。
接着,受理者收集身份特征和生物识别资讯,包括:申办身份证者的脸部照片、指纹、虹膜。申办身份证者检查,并在身份证资讯收据上签名。受理者发出退还身份证的预约书。
然后,身份证将获退还至预约书中注明的地点。若申办身份证者需要在别的地方领取身份证,身份证管理机关将按其要求退还身份证,快递服务费将由该人支付。
6岁以下儿童透过公共服务网站办理
阮玉海上校也告知,对于向14岁以下儿童签发身份证的场合,该儿童或其法定代表人(可能是父亲、母亲等)可以要求身份证管理机关签发身份证。
身份证签发程序、手续如下:
满6岁至14岁以下的儿童到身份证管理机关以收集身份资讯和生物识别资讯,手续与14岁以上者相同的。但是,此对象必须有法定代表人陪同,才能办理手续。其法定代表人将为其办理身份证签发手续。
对于6岁以下的儿童,由于身份证管理机关不接受身份识别资讯和生物辨识资讯,所以法定代表人透过公共服务网站或国家定名应用程式为6岁以下儿童办理身份证签发手续。
对于6岁以下的儿童未办理出生登记的场合,法定代表人可透过与在公共服务网站、国家定名应用程式上的与出生登记互联的手续或直接前往身份证管理机关办理身份证签发手续。
另外,对于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认知、行为控制有困难者,必须有法定代表人依规定协助办理手续◆
没有常住登记的人可否办理身份证?
此前,根据2014年《公民身份证法》规定,只有已办理常住登记的人才获签发公民身份证,但从《身份证法》自7月1日起,不满足常住、暂住登记条件的人仍获签发身份证。
然而,这些人必须申报现居住地,并在国家居民数据库中更新。
据此,没有常住、暂住地址的人在办理身份证时,只需携带公安机关发给的的现居住地申报书。或若没有携带此申报书,则只需申报姓名、现居住地和定名编号,受理的公安干部将在系统上查询、收取资讯,并为民办理身份证签发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