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职能力量已对位于裴援街5-7号的Nameless经营户和位于裴援街6号的Bosin酒吧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这些单位已组织向顾客出售“笑气”,供其现场使用。公安已查获数十个装有N2O气体的金属瓶,以及许多用于吸食水烟的工具和原料。
经调查,胡志明市公安厅确定,在N.V.H(39岁,家住胡志明市富寿坊)的协助下,L.Q.H(38岁,家住胡志明市永会坊)是向Bosin酒吧和许多其他经营单位供应“笑气”的主要来源。他们供述,从2019年起就从事此类活动,非法获利数十亿元。
据他们的供词,“笑气”贩卖流程严密:顾客下单,员工将N2O气体注入气球,收入通过软件记录,并按照约定分配利润。这些歹徒都知道N2O气体是违禁品且有害健康,但仍然故意违规以牟利。
从收集到的资料和证据,胡志明市公安厅确定上述行为已呈现2017年修订、补充的2015年《刑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的“非法贩卖违禁品”罪名的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