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同奈省公安厅所属经济警察科通过掌握了解情况结合各项业务措施后已发现有一伙人员经常收购来自各辆专用油槽车的瓦斯气体。
经侦查工作发现,上述团伙租用隐蔽地点,以将固定大油槽车中的瓦斯气体分装到12公斤和45公斤装的不同品牌瓦斯瓶里进行生产假瓦斯。随后,他们贴上假封膜、假标签推出市场销售。他们主要销往当地的瓦斯代理。
1月29日,经济警察科与机动警察科配合同时检查、搜查该团伙的10个生产、销售假瓦斯地点。初步行动中,职能力量已查获14辆各类卡车(其中包括5辆油槽车),近4000瓶12公斤和45公斤装的瓦斯。
其中,有逾2000瓶瓦斯已充入气体并印有多个不同品牌标识,另有逾3000张封膜、3个油槽罐、6箱瓦斯标签和封膜、6台热风枪及多种用于分装瓦斯工具设备的赃物。
经初步审讯,经济警察科确认有16人涉及生产、销售假冒商品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