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今,在街上邊駕車邊使用移動設備的“忍者”已真正成為市民出街時的夢魘。因為除了違規之外,“戴耳機忍者”也是交通事故的肇事者之一。
邊駕車邊聽音樂
市交通安全委員會副主任阮玉祥指出,去年,在本市發生的交通事故中,因交通事故導致傷亡的16至24嵗青少年佔22.4%。而今年第一季,本市的交通事故情況仍複雜多變且同比趨於增加,其中青少年群仍佔高比例。除了如不在規定車道行駛、超速、缺乏觀察等若干原因之外,駕車時使用移動設備正成為此年齡群的交通事故起因。
筆者在本市觀察發現,駕車時使用移動設備情況非常普遍,最顯而易見的是在路上使用耳機聽音樂、打電話,甚至有人還邊駕車邊注視著手機熒幕以發短信、上網、聊天。也有不少駕駛者戴上帽子、口罩、外套以致局限了視線,但同時還使用耳機,所以更難發現外界的聲音。
某天中午正烈日當空時,在第一郡阮氏明開街與丁先皇街的四岔路,經過近一分鐘停紅燈後,綠燈開始亮起,但一名“忍者”仍若無其事地停車按電話,無視後面的車輛不斷按喇叭。一名青年開車越上去並出口大罵,但這名女子仍沒有察覺,而且還不斷微笑。原因是她正在戴上耳機。
家住平盛郡的黎戰所遇到的情況更令人啼笑皆非。某天下午,一名約22至23歲的女生幾乎遮蓋整張臉,邊駕車邊戴上耳機。剛駛過范文同街與阮企街四岔路時,在密密麻麻的車流中,這名女生突然高歌且隨著音樂搖晃身子。不少路人經過時出言提醒小心駕車,但女子根本聽不到。一會兒,這名女生的車子直撞向前面的車尾。按常理說,如此漂亮與年輕的女子跌倒時,會出現“英雄救美”的畫面,但對於這個情況就沒有。不僅如此,這名女生還承受不少路人的責備。
黎戰先生表示,范文同街如今出現很多“戴耳機忍者”。有一次他親眼目睹一名青年載著約10歲的孩子,但竟邊駕車邊按手機。由於沒有集中,所以車子撞向分隔欄繼而跌倒。看到此情景,無人不責備這名青年粗心大意。
黎戰先生的妻子對戴耳機的摩托車駕駛者亦有所避忌。大約兩個月前,她曾與在前面行駛的摩托車相撞,只因前面一邊聽音樂一邊駕車的女駕駛者突然在途中剎車。
處罰成效不顯著
確認在街上使用移動設備引起交通事故的隱患與日俱增,但阮玉祥副主任表示當前的處罰措施沒有效果,因為這些行為尚未得到強而有力的處置。今年4月,市交通安全委員會已與相關機關配合為正在本市上課的1500多名大學生進行宣傳此問題。然而,想排除此情況,交警仍是關鍵力量,必須加強進行查處。
市公安廳陸路鐵路交警科所屬參謀隊隊長阮文平中校告知,過去期間,單位已對多個“戴耳機忍者”個案進行行政處分。針對交通事故還複雜,包括上述原因的情況,PC67勸喻民眾不應在駕車時使用手機、耳機以及其他音頻設備。
市商業仲裁協會主席阮文厚律師指出,法律對駕車時使用手機、音頻設備的行為都有了具體的規定和處罰程度。據此,駕駛機車、摩托車(包括電動自行車)而使用雨傘、手機、音頻設備(助聽器除外)的行為將被處10萬至20萬元罰款。與此同時,自行車、機動自行車駕駛者以及乘車人也將被警告或處5萬至6萬元罰款。
阮文厚律師強調,上述處罰程度被視為合理,但違規情況仍相當普遍,一部分是由於職能力量的發現與處罰工作成效尚未顯著◆
以GrabBike司機居多
根據筆者在市中心各條街道的觀察,大部分的“戴耳機忍者”都是網約車司機,具體是GrabBike。GrabBike司機由於要在地圖上搜尋路線,與乘客聯絡,所以必須經常在路上使用手機和耳機。一名GrabBike司機解釋說,使用手機、耳機會使駕車時分心並不能集中觀察街道以及其他車輛的交通信號燈,但由於公安沒有處罰,而且這是工作的特殊性,所以自己仍要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