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許多讀者問及有關捐贈器官事宜。為協助讀者了解這個內容,大水鑊醫院的人體器官移植分配單位主任俞氏玉秋博士、醫生將回答不少人關注的問題。
器官捐贈登記地址
★家住芽皮縣的讀者黎伯問:我想辦理捐贈器官手續,此事已徵得妻子和孩子的同意。請問我該到哪兒去登記捐贈器官?
●俞氏玉秋博士、醫生回答:器官捐贈者可用下列3種方式聯繫:
-直接到第五郡阮志清街201B號大水鑊醫院的人體器官移植分配單位。該單位人員將指引到器官捐贈登記科登記。
-若家住遠處,可以通過以下電話號碼(84-28)38554137-1184或致電0913.677.016(全天候服務電話),以得到指引用郵政方式寄出登記表。
-欲登記捐贈器官者可以通過以下郵箱位址:dieuphoigheptangbvcr@gmail.com 或通過粉絲頁www.facebook.com/dieuphoigheptangbvcr 登記。
登記捐贈器官的對象
★寓居平陽省的讀者阮賣問:捐贈器官是否需要徵求家人的同意?
●18歲以上,有足夠的公民權,神智清醒者均可以登記捐贈器官。
現行規定中沒有規定器官捐贈者一定要在器官捐贈登記表上填寫已得到家人如父母的同意。然而,我們一直鼓勵捐贈者要徵得親人的同意。理由是登記捐贈皮膚、器官的人在死亡後或腦死後,而家人不知道捐贈的事,對捐贈器官將會有困難,因為死者親人正是向醫療機構通報的人,同時也避免日後家人反對。
現行規定中沒有規定器官捐贈者一定要在器官捐贈登記表上填寫已得到家人如父母的同意。然而,我們一直鼓勵捐贈者要徵得親人的同意。理由是登記捐贈皮膚、器官的人在死亡後或腦死後,而家人不知道捐贈的事,對捐贈器官將會有困難,因為死者親人正是向醫療機構通報的人,同時也避免日後家人反對。
器官捐贈者的權利
★寓居同奈省的讀者清閒問:聞悉器官捐贈者也有一定的權利,如獲發醫保卡。請問器官捐贈者有何權利?
●器官捐贈者有一定的權利。
對於尚活著的器官捐贈者:
對於尚活著的器官捐贈者:
-在捐贈器官之後,器官捐贈者將獲簽發免費醫保卡;在捐贈器官期間得到醫療單位免費照料、恢復體康,並得到定期免費體檢。
-當有醫療單位指定需要進行器官移植時,捐贈者將獲優先移植皮膚和器官。
-捐贈者將得到贈送“為人民健康”紀念章。
對於死亡、腦死後捐贈器官、捐贈屍體者:
-在死後,器官捐贈者的身體將視捐贈者的遺願或家人的願望得到適當的照料。
-得到政府輔助斂葬費,相當於10個月的基本薪金。
-器官捐贈者在死後也將獲得追贈“為人民健康”紀念章。
接受器官捐贈者的流程
★寓居同塔省的讀者黎輝問:假若已經登記捐贈器官的人去世,請問接受器官的流程是如何進行?
●當器官捐贈者病重,因事故而受傷,得到醫生預料通報病情很嚴重,無法痊癒,家人應該通過電話號碼0913.677.016向分配單位致電通知。
假若病人正住在遠離市中心,而病情還有治療的可能,當從家人方面收到通知,分配單位將聯合評估、組織輔助治療病人。
在無法治療的情況下,則也有足夠時間評估病人的死亡原因是否有器官捐贈禁忌症。器官捐贈者的器官是否選擇到合適的移植者。
如果滿足以上條件,準備接受器官的時間將持續12個至48個小時。通常,當器官捐贈者腦死時,他們捐贈的器官會比停止心跳者多,捐贈的器官可以挽救8至10名病人◆
生命獲得延續
去年12月初,當年31歲、寓居巴地-頭頓省川沐縣的病人阮鴻君在交通事故後腦死。為減輕喪子的痛苦,其母親與家人商量,所有人都同意捐贈阮鴻君的器官,以挽救他人的生命。
去年12月2日,捐贈的器官由大水鑊醫院的人體器官移植分配中心在巴地-頭頓醫院接收。大水鑊醫院的人體器官移植分配中心接收阮鴻君的心臟、肺、肝、腎、骨髓、角膜等器官。
阮鴻君的所有器官是用汽車運送到機場,然後用飛機運到順化市和河內市,以移植給等待器官的人。
此前,去年9月,中央108軍隊醫院與中央肺病醫院合作,從一名腦死的年輕人獲得多組器官,移植給6名病人。接受器官的病人均有穩定的健康,生命獲得延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