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胡志明市公安厅表示,胡志明市公安厅调查警察机关对阮文泰(生于1987年,居住平治东坊)和阮文胜(生于1990年,居住中美西坊)的案件作出起诉和拘留,以调查“违反食品安全规定”罪。
此前,胡志明市公安厅经济警察科发现由阮文泰为首、在平治东坊活动的假牛肉及含有不允许在肉类加工中使用物质的牛肉生产、销售单位。
经调查确定,自2024年至今,阮文泰以每公斤11万元的价格收购母猪腿肉,运回在平治东坊的住房,切成约200克的小块,然后浸泡在掺有焦亚硫酸钠(Sodium Metabisulphite)化学品的水中,以减少猪肉味并改变肉质状态。随后,肉块被放入切片机切成薄片,并继续浸泡在猪血中以伪造出牛肉的样子,并以每公斤15万元的价格出售。
此外,阮文泰还以低价收购冷冻牛肉,浸泡在有焦亚硫酸钠化学品的水中,使牛肉看起来更鲜红且能长期保存,随后以每公斤18万元的价格向市场出售。
以这种手段,阮文泰每天向市场投放约140公斤由母猪肉制成的假牛肉和约120公斤浸泡过化学品的冷冻牛肉。对于这些肉类,阮文泰直接送到东兴顺坊桥街市和新山坊新柱街市区域销售。自2026年2月起,阮文泰雇佣阮文胜参与假牛肉和含有化学品的牛肉生产、销售活动。
在调查机关,阮文泰和阮文胜承认违法行为,称明知焦亚硫酸钠不准用于生产、加工猪肉和牛肉产品,但为了利润仍执意为之。
自2024年至今,阮文泰向市场投放超过15吨假牛肉和50多吨浸泡化学品的冷冻牛肉,非法获利逾90亿元。
胡志明市公安表示,焦亚硫酸钠是常用于防腐和抗氧化的食品添加剂,但严禁在猪肉和牛肉产品的生产和加工中使用。
目前,胡志明市公安厅调查警察机关正扩大调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