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第二郡的阮氏竹婆婆今年72嵗,她表示夫婦倆在桔萊郵政局領取退休金時遇到困難。郵政局人員要求竹婆婆必須出示授權書才能替丈夫領取退休金。竹婆婆到桔萊坊人委會辦理授權書,司法人員指引要訂立授權合同,並且要具有公證機關的簽字核實。
授權公證太麻煩
竹婆婆不明白爲何以前可以在坊人委會辦理授權書並得到坊簽字核實以代領退休金,但如今卻要到公證機關核實?對此,坊人委會司法人員給竹婆婆看市人委會最新頒佈關於公佈行政手續的第2700號《決定》(自2018年6月29日起生效)。其中,退休金、社保津貼代領單簽字核實手續已被廢除。因此,坊人委會司法人員指引竹婆婆必須前往公證機關就授權書進行公證核實才能替丈夫領取退休金。
竹婆婆告知,以前由於自己經常病痛,因此丈夫替她代領退休金。當時只需到桔萊坊人委會辦理簽字核實手續就可以前往郵政局代領了。如今丈夫生病,行動不便,而竹婆婆已痊癒,故輪到竹婆婆替丈夫領取時就遇到上述麻煩。其丈夫不能到公證機關辦理授權書,而要求公證人員上門辦理則要另外付費。
桔萊坊人委會主席阮德賢稱已瞭解竹婆婆的情況。以前根據舊規定,坊人委會為退休金代領單簽字核實,民眾只需拿著此代領單到郵政局就可以代領。但如今修改規定,退休金發放處可能不會接受由坊人委會簽字核實的代領單,而實際上也曾發生過這種情況。對於竹婆婆的個案,坊人委會將全力協助,同時向勞動榮軍與社會科匯報以作出解決方案。
須創造有利條件
據悉,越南社保機關規定,按月領取社保退休金的人授權委託他人代領時,必須依法訂立授權書(13-HSB範本,由坊人委會核實)或授權合同。因此,民眾只需訂立授權書便可。然而,第2700號《決定》頒佈後,在坊人委會的簽字核實手續已被廢除。所以在過去期間,有的民眾以坊人委會簽字核實的授權書來替親人代領退休金或社保津貼,但被郵政局人員拒絕。郵政局人員要求須出示新規定的文書。
但根據筆者觀察所得,若干郡的司法部門仍向各坊人委會開展上述簽字核實手續。有的地方依然為代領者創造有利條件。就如新平郡仍與勞動榮軍與社會科、保險機關、郵政局配合靈活地解決,像以前一樣來辦理,為代領者提供方便。該郡某司法幹部認爲,要老人家前往公證機關的確是麻煩且複雜。
有關這個問題,市社保機關主任潘文敏稱,該機關曾接到福門、古芝縣人民對上述代領退休金、社保津貼的羈絆的反映。因此,該機關與市司法廳已就解決方案達成一致。同時,市社保機關也給市郵政局發文(去年8月和11月),以向各個郵政局分局開展關於建議接受並為包括在公證機關辦理以及訂立13-HSB範本的授權書的情況的授權代領場合支付退休金和社保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