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通報明確指出,截至2017年底,越南橡膠工業集團及越南林業總公司有842個屬國家所有權的房地產單位須要處理與重組。其中,越南橡膠工業集團有759個房地產單位,但只有43個單位獲處理與重組(佔5.7%)。
其中,政府監察總署確定越南橡膠工業集團給若干單位租賃本市第三郡二徵女王街117號及河內市二徵女王郡阮攸街56號的部分房地產單位面積作為辦公廳是未符合2013年《土地法》的規定。同時,在河內市二徵女王郡及本市平盛郡的其他若干房地產單位在出租時已發生霸佔現象或不使用導致浪費情況。
至於越南林業總公司也有83個房地產單位,但只處理與重組7個單位。
與此同時,越南茶園總公司共有12塊場地以投資聯營、對接、轉租,但不按規定落實,不通過投標方式撤資,違反政府總理的《決定》及政府的《議定》。
從上述的違規行徑,政府監察總署提議政府總理責成公安部指導各調查機關查明,以對在多個不同地方的12個房地產使用、管理方面違規行徑依法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