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所當然,不是各家摩托車維修店都做出上述不良行徑,但作出如此下策的小部分無形中影響到其他維修店的信譽,而且讓駛經此路段的路人無比疑慮。
不少路人告知,有些修車師傅太沒良心,蓄意讓摩托車損壞得更嚴重,讓車主支付更多維修費。
尤其車主是對摩托車不大瞭解的婦女,他們還恐嚇道,若不及時更換車子零件,將導致更可怕後果,甚至危及生命。
沒良心修車師傅最普遍的伎倆是給顧客補胎時,利用車主不留心,馬上割掉車胎或破壞車胎打氣口,令車主非更換新不可,而更換新車胎比補胎工作更簡單且收費更多。其實,採用不良手段得來的金錢不多,但使車主破費、感到疲勞及生氣。
蓄意破壞他人財物的行徑是違反法律。根據2013年第167號《議定》第十五條第二款規定,該行徑的罰款是從200萬至500萬元。
有許多車主明知已陷入那些沒良心的修車師傅的魔爪,但只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因為不可當場抓賊。希望地方政府加強監察、提醒、懲處違規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