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做好干部规划工作就是为增强党的领导能力做准备 胡志明市率先开展新技术沙盒 胡志明市应用KPI全面评估干部 俄罗斯专家:越南是维护东盟地区平衡的核心筹码 越南与古巴在新发展阶段推进全面合作 扩大胡志明市与中国合作 胡志明市继续在2027-2031年阶段精简5%至10%编制 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会见美国代理海军部长高雄 胡国勇副总理:推动土地资源得到有效利用,为发展注入动力 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建设满足新时代要求的安全人才队伍 越南国会主席陈青敏:新闻媒体继续用锐利笔锋奉献祖国、服务人民 国会主席陈青敏参观2026年全国新闻报刊盛会展示空间

攜帶爆破物登機遭罰款 1000 萬元

〔本報消息〕廣寧省雲屯機場的航空職責人員最近對陳國T乘客作出1000萬元行政違規處罰《決定》。上述罰款是按照政府於2018年對民航領域中的行政違規處罰第一百六十二號《議定》規定提出。
圖為雲屯機場CHK國際航站樓一隅。(圖源:田升)
圖為雲屯機場CHK國際航站樓一隅。(圖源:田升)
據此,把配套工具、易燃物品、各類武器及類似物品帶進航空港、機場的限制區域及攜帶登機,但未嚴重至進行刑責追究程度的違規行徑可能會被作出從1000萬至1500萬元行政處罰《決定》。據悉,於上月28日上午10時40分許,雲屯機場航空治安力量在預計從雲屯飛往本市機號QH 1971航班的陳國T(75歲,寓居平陽省)行李箱裡發現有1個圓柱形金屬物品。航空治安人員已隔離他及其行李箱以進行直觀檢查。隨後,該物品突然爆破,導致站在附近的兩人受傷。在公安機關,陳國T乘客稱該物品是其孫子撿到,但他不知道是危險物品,故攜帶登機◆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