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意撞傷交警
11月16日中午,堅大偉騎摩托車載著石鴻海從茶榮省來到本市。兩人正在平政縣平興鄉阮文靈大道上流通時,就遇到市公安廳陸路與鐵路交警科多福交警組正在執行公務。
因為他們騎進綜合車道,又超速駕駛(當時時速為70公里,而實際許可時速僅50公里),所以交警力量要求停車檢查和依法處罰。然而,他們拒絕執行並騎車撞向工作組,導致范新仁中校摔倒在地昏迷不醒。工作組已控制並將兩人轉交平興鄉公安處理;范新仁中校右手和右腿骨折、膝蓋骨裂,要留在大水鑊醫院醫治。
在調查機關,堅大偉和石鴻海供述,撞交警工作組前,他們已闖3個交通樞紐的紅燈。
同奈省永玖縣公安正在拘留依耶恩尼(33歲)、依法伊尼(28 歲)和依曰尼(34歲,都寓居同奈省)。11月15日下午,依法伊尼飲酒後便騎摩托車載著依耶恩尼,還有依曰尼抱小孩回家。他們正在路上行駛,永玖縣公安所屬交警巡邏組要求停車以檢查,因為後座人不戴安全帽,司機違反酒精濃度的規定等。兩人苦求不成,就阻止巡邏組將摩托車推上卡車。當時,依耶恩尼用安全帽攻擊阮國鋒中尉,之後騎車逃跑,導致阮國鋒中尉臉部受傷。
須判為“殺人”罪
市律師團阮文德律師認為,過去期間,全國發生若干路人被要求停車檢查時就蓄意直撞交警力量。該違規行徑性質十分嚴重,直接侵犯正在執行公務的交警力量性命和健康。阮文德律師說,須確定路人直撞正在執行公務的交警力量的主觀意識,他們明知那是蓄意侵犯人命。因此,須起訴並審判他們犯下“殺人”罪,第123條第1款d項規定加重框架的情節是“對公務執行者或因公務原因而謀殺”。
此外,阮文德律師還透露:“此前,職能部門對涉及‘妨礙公務’罪的許多場合作出案件起訴和審判,但此舉未起到警誡作用,也不符合違規行徑的性質和程度。為了有效地防範交通違規者,有助宣傳法律、起到警誡 作用和防範犯罪,我們提議簡 化手續、快速和及時審判,因 為那些案件的贓物、證據和資料確鑿。”
與此同時,市人民檢察院刑事案複審檢察與公訴權實行科科長武氏春銳表示,對於路人駕車直撞交警的事件,須審議公務執行者要求停車是否符合法律規定。若路人正在高速行駛,交警卻不保持安全距離,將對本人與違規者造成危險。此外,武氏春銳科長還說:“處罰違規者須依法實行,同時要確保自己和違規者的安全。因此,若眼見行政違規者的行為猖狂,就要加以警惕,可以對違規者進行非現場處罰。若違規者高速行駛,可以通知前面交警檢查站的幹部和戰士以攔截和處理。對於駕車人造成嚴重事故後就潛逃的場合,如妨礙執行公務的交警、造成意外事故等務必實施最嚴厲處罰才可起到警誡和防範作用◆
撞死交警被判無期徒刑
去年12月31日,363工作組巡邏福門縣多條街道的時候,發現一組青少年聚集高速行駛、加大油門和擾亂公共秩序,便要求停車檢查和處理,但阮成隆(22歲)騎車直撞阮范成仁中尉(福門縣公安的交通與秩序警察隊幹部),導致他摔倒在地昏迷不醒,後來因腦震盪而死亡。
該案件的被告阮成隆因 犯下“殺人”罪而被判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