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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高利贷团伙落网

〔本报消息〕富安省绥和市公安所属调查警察机关昨(9)日对涉嫌2015年《刑法》(于2017年修订与补充)第201条规定的“民事交易放高利贷”行为的3名歹徒作出刑拘《决定》;同时继续完善卷宗并依法扩大调查其他涉案者。
被抓获的放高利贷团伙。(图:警方提供)
被抓获的放高利贷团伙。(图:警方提供)

  此前,通过掌握情况工作,绥和市公安已发现从河南省及河内市前来绥和市居留并进行放高利贷的一个团伙。今年6月,绥和市公安已设立对放高利贷团伙斗争专案;初步确定,从2022年10月至2023年10月。歹徒已向富安省绥和市、东和市、富和县及绥安县等地方多名民众贷款约数十亿元,年息从400至800%。

  经过一段时间斗争、补充资料、证据后,本月8日,绥和市公安成立5个工作组并出征逮捕12名歹徒。绥和市公安对歹徒住宿进行紧急搜查并扣押许多相关犯法资料及工具包括:1部电脑、5辆摩托车、8部手机、10本定金合同及贷款文件、3张贷款证明、1张土地使用权证书及逾1000万元;同时封闭歹徒的银行账户,总金额为2亿1700万元。

  绥和市公安调查警察机关已对阮黄天、武玉维及武光科3人作出刑拘《决定》;同时,依法扩大调查案件中的其他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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