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林总书记会见老挝公安部部长 第十一届胡志明市人民议会代表的125名当选名单 2026年前两个月:越南金枪鱼出口灵活调整以保持增长势头 范明政总理会见欧盟委员会打击IUU捕捞检查团 苏林总书记:山河盛会与对人民的责任 实现越中铁路互联互通必须被确定为双边经济合作中的战略突破口 党中央总书记苏林出席2026年陆地边境乡九年一贯制寄宿学校同步动工仪式 越南连锁饮品市场规模超13亿美元 居东南亚第三 苏林总书记:以“少说多做、一做到底”精神,坚决遏制消极腐败浪费现象 苏林总书记:需要制定具体战略推动经济结构调整 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与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主席团联席会议在河内召开 越中推动务实合作迈向新阶段

服刑中潘文永被起訴另一罪名

〔本報消息〕最高人民檢察院最近決定批准最高人民檢察院調查機關對涉嫌2015年《刑法》第三百七十一條第二款規定的“違法作出決定”罪名的潘文永(64歲,公安部調查警察機關原首長)作出起訴嫌犯第28號《決定》。
去年11月出庭受審時的被告人潘文永。(圖源:民智)
去年11月出庭受審時的被告人潘文永。(圖源:民智)
上述《決定》是根據初步的調查結果其中確定:公安部調查警察機關(C44)在受理及調查張輝料和同夥涉嫌“走私”及“缺乏責任造成嚴重後果”罪名的案件過程中,潘文永已違法指導有關對案件贓物處理和組織拍賣贓物作出《決定》,對國家的利益、組織及個人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失,影響到社會治安秩序及安全。目前,潘文永正在按富壽省人民法院2019年1月9日第5號關於執行判案《決定》在公安部富山4監獄服刑◆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