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審訊,阿江初步供述自2019年8至12月期間,她的確有收取民眾的錢,以“合資”購買地皮,但沒有按照彼此承諾落實。具體是,以其在教學過程中所結識的關係,阿江自我介紹其有能力以廉價購買海陽和興安兩省項目的地皮,而這些項目可獲厚利,故提議大家與她“合作”投資。
相信阿江的介紹,在海陽市的若干民眾及其同事都已向她匯款買地。收到錢後,阿江不按承諾下訂金買地,而是侵吞揮霍於個人目的。調查機關初步確定,累計阿江已侵吞客戶約165億元。目前,海陽省公安刑警科仍繼續擴大案件調查中,並提議凡是陳氏秋江的受害者,可到公安機關呈報,讓職能機關鞏固並完善檔案以依法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