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但不利
在各家醫院、學校門前一向都集中大量食品、飲品攤檔,而且價格相當便宜,每份只5000至1萬5000元,包括糯米飯、麵包、粉麵、各種拌米紙、炸魚蛋、奶茶、水果等各式各樣的小食。這些路邊攤的共同點是食物保存不符合衛生。然而,“三沒”食物(沒標籤、沒來源、沒有效期)依然吸引學生並成為危害健康的隱患。
位於舊邑郡統一街的小巷內分別有潘周貞小學與潘西湖初中學校。每到放學時間便是路邊攤最熱鬧的時候。潘西湖初中學校學生阮氏美雲告知,每天下午4時,學校周邊都有很多小食,例如煎糕、麵包、粉麵或各種奶茶,每份價格僅約1萬元且耐飽。在放學後並等待上補習班期間,學生通常到這些路邊攤充飢。當被問到可會擔心路邊攤的食品安全時,阮氏美雲表示該處的食物物美價廉,他們經常吃也不見有什麼問題。
據醫療專家指出,暫不提到原料來源不明,這些食物的保存方法也很容易導致感染細菌。與此同時,路邊攤小販通常沒有健康證明,萬一他們患上傳染病,很容易給學生傳染的。食用路邊攤食物時,學生不僅有可能急性中毒,而且還會導致慢性中毒。此外,長期食用如在食油裡翻煮多次的煎炸食物等不安全食品或來歷不明食品,在體內累積久而久之也會致病的。
難管理?
多年來,本市教育部門已加強與各地方配合堅決整頓學校門前的路邊攤。然而,就如平盛郡某小學校長表示,取締學校門前的路邊攤並不簡單,因為校方僅能管理校園內的食品質量,至於校園外則屬於地方政府的責任。學校只可以向學生作出忠告、宣傳以讓他們限制光顧。校方也與地方政府配合取締在學校門前擺賣的路邊攤,看見職能力量前來時,這些小販便推車到其他地方擺攤,但過了數天後又故態復萌。
提到管理學校門前的路邊攤問題,市食品安全管委會主任范慶楓蘭認為,街邊小食或學校門前的路邊攤都是快餐,屬於坊、鄉、市鎮的管理責任。除了宣傳、指引之外,地方政府必須經常進行檢查,要是發現違反食品安全的路邊攤,務必立即處置。
過去期間,若干郡縣已檢查,取締校門前多個零食攤檔。然而,有的仍以“打遊擊”方式擺賣。在多所學校,每接近下課或放學時間30分鐘前,林林總總的食物流動手推車又出現了。由於是小本經營,經營者的法律知識尚低,所以處罰也非常困難。因此,檢查、發現違規一事主要僅停留在警告程度。
不久前,市食品安全管委會已與市教育與培訓廳及各郡、縣、鄉配合加強管理,檢查,監控食品安全。當然,想徹底解決學校門前的路邊攤,則要求地方政府必須更激烈地介入。此外,家長必須教導孩子要注意保護自己的健康,堅決抵制這些“髒”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