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電子網頁指出,落實政府總理的指導意見,公安部領導、公安部調查警察機關(C03)已按該機關本月3日的第11號刑事案件起訴《決定》的補充《決定》,對在鴻越建築服務產銷有限責任公司發生的非法進口越南廢棄物事件中的“跨國走私貨品與貸幣;濫用職務之便”案件擴大調查。
據初步調查結果確認:2015年1月12日,檳椥省資源與環境廳給鴻越公司簽發第69號具備廢棄物進口條件證書,儘管當時的鴻越公司沒有按法定擁有廢棄物生產與再生生產線、機械及廠房。自2015年11月至2017年2月,鴻越公司已利用上述證書及由檳椥省資源與環境廳簽發的第76號進口廢棄物商品《通知》,非法進口我國逾5000個廢棄物集裝箱。至本月3日,根據2015年《刑法》第三百五十六條規定,公安部調查警察機關分別對犯下“濫用職務之便”罪的段文福(檳椥省資源與環境廳原副廳長,現任檳椥省農民協會副主席)及檳椥省環保分局長張文弟兩名嫌犯下達第188及189號嫌犯起訴《決定》及《拘押令》,並且還搜查上述嫌犯的住所與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