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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害四名亲属女子被判死刑

11月27日上午,同奈省人民法院开庭初审一起刑事案件,对涉嫌“杀人”和“非法储存、运输、使用有毒物质”两项罪名的被告人阮氏红碧(38岁,寓居福安乡)判处死刑。

根据起诉书,由于家庭生活矛盾,阮氏红碧于2023年1月初萌生了用氰化物毒杀亲属的念头。首个受害者是她的丈夫,他在中毒10个月后死亡。2024年初,阮氏红碧继续将毒物混入水中,让她妹妹的7岁儿子饮用,致其死亡。

被告人阮氏红碧在法庭上。
被告人阮氏红碧在法庭上。

2024年5月底,她再次毒害她哥哥的12岁儿子,该受害者也因此身亡。一个月后,阮氏红碧又毒害了她哥哥的19岁儿子,致其昏迷,经抢救后幸运生还。

在庭审中,被告人承认了全部犯罪行为,并辩称是由于家庭矛盾和心理失衡所致。辩护律师认为,被告人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和债务负担,从而导致行为失常和失控。根据庭审中的质询、辩论结果以及加重和减轻情节,审判委员会对被告人阮氏红碧的“杀人”罪名和“非法储存、运输、使用有毒物质”罪名分别判处死刑和15年有期徒刑,总刑为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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