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与党政领导出席越南工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隆重会议 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革新党的执政方式,实现国家战略自主、快速、可持续发展 政府总理黎明兴:集中破解瓶颈,推动增长,力争实现两位数增长目标 苏林总书记、国家主席在本届香格里拉对话会上的发言展现了越南在地区安全议题上的负责任态度 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从完成机构精简与调整转向确保机构高效运行 胡志明市与广州市合作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发展 越南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圆满结束对菲律宾的国事访问 关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与菲律宾共和国增强型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 越南与菲律宾将关系提升为增强型战略伙伴关系 越南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对菲律宾进行国事访问的欢迎仪式隆重举行 菲律宾总统举行仪式 欢迎越南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偕夫人访菲

毒害四名亲属女子被判死刑

11月27日上午,同奈省人民法院开庭初审一起刑事案件,对涉嫌“杀人”和“非法储存、运输、使用有毒物质”两项罪名的被告人阮氏红碧(38岁,寓居福安乡)判处死刑。

根据起诉书,由于家庭生活矛盾,阮氏红碧于2023年1月初萌生了用氰化物毒杀亲属的念头。首个受害者是她的丈夫,他在中毒10个月后死亡。2024年初,阮氏红碧继续将毒物混入水中,让她妹妹的7岁儿子饮用,致其死亡。

被告人阮氏红碧在法庭上。
被告人阮氏红碧在法庭上。

2024年5月底,她再次毒害她哥哥的12岁儿子,该受害者也因此身亡。一个月后,阮氏红碧又毒害了她哥哥的19岁儿子,致其昏迷,经抢救后幸运生还。

在庭审中,被告人承认了全部犯罪行为,并辩称是由于家庭矛盾和心理失衡所致。辩护律师认为,被告人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和债务负担,从而导致行为失常和失控。根据庭审中的质询、辩论结果以及加重和减轻情节,审判委员会对被告人阮氏红碧的“杀人”罪名和“非法储存、运输、使用有毒物质”罪名分别判处死刑和15年有期徒刑,总刑为死刑。

相关阅读